內容營銷:內容的兩極分化,強者恒強
當下的網絡內容有一個很明顯的現象是,優質內容被強勢搶奪,大量垃圾內容進入了網絡黑洞,內容呈現兩極分化的態勢。
我們所有人都是網絡內容的消費者,同時也是網絡內容的制造者,當然,大多數人是消費者,這方面主要體現在閱讀或瀏覽方面,也會有收聽行為,如新聞、視頻、音頻、圖片等,內容制造者還是少數的。
據不完全統計,微信公眾號的注冊量已突破1000萬,并且現在還在呈緩慢增長的趨勢,某新聞客戶端產品一天的新聞抓取量在1萬篇以上,某新聞網站的科技頻道日更新新聞量是200篇。這些數據是很恐怖的,很難想見作為內容消費者,每天居然有如此之多的內容涌進來,當然,這僅僅只是文字新聞,還有朋友圈、視頻、電臺、圖片等,諸多我們需要/不需要的內容從電子顯示屏流入大腦當中,恩,大多數都會像流水一樣從“大腦河里”流過,能夠被記憶住的,少之又少。
內容消費者的對立面是內容制造者(作者微信公眾號:郭靜的互聯網圈),即使是活躍度大不如前的微博,每天的日造微博數量也非常驚人,至于我們每天所哭喊、歇斯里地喧鬧的“論壇已死”、“博客已死”,他們依然在制造著大量的內容,雖然這個數量不多,但是整個平臺的累積、整個電子顯示屏的累積,就會是很恐怖的一個量,是用戶大腦無法完全吸收的量。
當下的網絡內容有一個很明顯的現象是,優質內容被強勢搶奪,大量垃圾內容進入了網絡黑洞,內容呈現兩極分化的態勢。綜藝節目的版權、電臺節目的版權、優質文字的版權,都被各大平臺費哄搶,即使版權的費用一再被推高,也擋不住他們對優質內容的追逐;大量垃圾內容進入網絡“黑洞”,數以千萬計的用戶為這個“黑洞”奉送營養品,受益者肯定是平臺方了,畢竟優質內容是有限的。
網易云音樂、QQ音樂就日前的版權問題發生了激烈的爭奪戰,其更是花巨額獨家買斷國內的版權。電臺同樣是這種狀況,誰都知道《羅輯思維》、《凱子曰》這些是大量內容消費者所喜愛的,各個平臺都在哄搶它,反而平臺上每天增加的數萬條電臺內容被“遺棄”。視頻行業的版權競爭更為激烈,《中國好聲音》、《爸爸去哪兒》等內容都是各大視頻網站花費巨資購買的版權。
作為內容消費者,用戶會關心哪些內容,用戶會點擊哪些內容?首先,內容的來源肯定是第三方給予的,可能是其他好友/用戶,包括平臺方的推薦,亦或是用戶自己隨意在某個平臺上看到的,這些統一都是來自于外界,用戶自身是不會制造內容自己消費的。
既然是來自第三方,那么內容可能是別個好友/用戶認為是好的內容,平臺方認為是好的內容,亦或是平臺方按照一定的規律推送給用戶的。那么,平臺方或者用戶認為的好的、熱門的內容又是怎么判定的呢?根據點擊量、根據評論量、根據展示次數等,用戶所能獲取到的信息是所謂的熱門的、亦或是好友認可的內容。
這里面就體現出來了,越是好的內容,被點擊的人越多、越是優質的內容,被評論、被轉發、被分享的人就越多,這就像滾雪球一樣,不斷被滾大。另一方面,不會被好友推薦、不會被平臺方推薦的內容,就徹底蔫了,他們就像垃圾一樣被扔進一個封閉的“垃圾箱”內,鮮有人去點擊去瀏覽它們,他們變得越來越“弱”,而造成這一切的是因為點擊的人數不夠多、推薦的人數不夠多,所以他們只能被當做“垃圾”遺棄。
也就是說我們作為內容制造者,內容是控制在別人手里的,而不是控制在自己手里的,很可笑的一個笑話吧?自己制造的內容,好壞并不是由自己決定的,是由其他好友、未知的用戶、第三方平臺等控制的,點擊、評論、轉發、分享數等成為了評判內容好壞的標桿。
這對于內容消費者其實是不公平的,內容的好壞是應該由他們自身判定的,而不是由其他好友、由平臺方代替評判的,裁判是用戶自身,可惜用戶往往沒這么自由。所謂的熱門文章、熱門視頻內容真的是用戶自己喜歡的嗎?不一定,可是我們在有限的視界內,只能被動的接受著熱門的內容、系統推薦的內容,盡管這并不是我們所需要的,亦或是說不是我們的初衷。
“內容為王”的核心確實不錯,但當下的趨勢是,內容僅僅是一枚引子,如何把內容打造成一個熱門的內容,當然,這肯定不是讓大家“造謠”、發布虛假夸張信息的。而是如何把一篇“優質”的內容變為熱門的內容,這不僅是傳統媒體的問題,同樣是自媒體人的問題,如何讓內容變熱?
作為內容消費者來說,用戶的問題是,如何避免視界窄眾化問題,即是否所謂的熱門的內容就是自己所喜歡的?真正的好內容是靠自己去查找,自己去追尋的,而不是等著內容的浪潮向自己襲來,自己在浪潮中撿內容,自己所撿到的就是自己需要的么?你應該問自己,你需要什么?
移動互聯網的狂躁癥下,越來越多的人開始向服務方面創業,反而鮮少有人向內容方向創業,用戶所看到的內容越來越多,但是真正優質的內容卻越來越少。移動互聯網并不會最終改變服務的導向啊,比如飯菜是否美味、做指甲的效果是否好,這些才是真正的“內容”啊,同志們,又有幾人有這份功力呢?
消息源:百度百家
原作者:郭靜 公眾號:郭靜的互聯網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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