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省委經濟工作會議決策部署,細化量化實化省政府推動經濟運行率先整體好轉的相關政策措施,加快提振市場信心、穩定發展預期,3月4日,彭市人民政府制定出臺2023年一號文件。
完善市場監管輕微違法首違不罰、免予處罰、減輕處罰、不予行政強制措施“四張清單”,制定廣告、商標、計量等監管領域輕微違法從輕處罰“第五張清單”,持續推行柔性執法、精準執法,給予市場主體容錯糾錯空間。
壓緊壓實安全生產地方黨政領導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加強重點行業領域風險評估和監測預警,實施“制度化管理、實時化監控、自動化阻隔、現代化救援”,提升本質安全水平。
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按規定繼續實施社保降費、穩崗返還等政策。對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比例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繳費率和個人繳費率之和基礎上,降低1個百分點。根據省醫療保障相關政策,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則,經批準后可階段性適當降低職工醫保單位繳費費率。
加大對行業人才引進、培育和獎補的統籌,對企業全職引進的高水平創新型人才,根據人才層次給予相應的津補貼。鼓勵企業為在通見習、實習的高校學生申請人才公寓,多渠道保障青年人才安居。
支持企業建設創新平臺,對獲得國家、省新認定制造業創新中心、產業創新中心、技術創新中心的,給予100~2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
文字:135AI寫作,僅用作占位,使用時請替換
貼紙+排版:135編輯器
圖片:135攝影圖(ID:62301)使用時請自行替換